此时此刻,我的大脑、心脏和身体好像发生了分歧,形同陌路。
我不需要多精彩的文笔记叙,因为那个故事在那里循环演绎着,不曾停歇······这是失眠的第几个夜?
我记不清了,算一下31+25=56天。
我顺手拿起床头的酒,好像没什么味道,但我只管喝,不用管其他,知道这样对身体不好、知道明天影响上班、知道这样改变不了什么,可是那又怎么样啊,一阵阵的心痛我躲不开,我以为我得了心脏病,觉得心里缺少了一部分,心里疼一阵,眼睛湿一阵。
庆幸没有眼泪,因为我忍住了,我觉得我挺坚强的。
己经过了凌晨3点了,睡不着,年轻人就是喜欢熬夜,慢慢熬夜成了习惯,成了治疗我心事的良药。
我打开灯,拿了本书,其实最近我试了好多的方法,可是都不对症啊,我还知道两个有效药,一个叫时间、一个叫新欢。
我还知道它们的副作用,好像是叫遗忘和遗憾,我没用过,都是道听途说,但我认同这个说法,就像看着这个“遗”字,就知道它不好,是剩下的,是留下的。
书上说,“你有被自己的火焰烧掉的危险”。
我觉得不是我,是时间,时间有被我的火焰烧掉的危险。
时间会一首走,走的什么也不会留下,我害怕,真的什么都不会留下。
我越想抓住,它就越想溜走。
我打开手机,看到手机给她电话的备注,“舟”。
如果时间真的会带走一切,我想趁着夜色,孤身泛舟,把还能留下的送到另一个地方,一个不会自己烧掉的地方,那里会是一座孤岛。
故事开始在这座被称为最宜居的城市,在这里的两年真没找到哪里宜居,碧海蓝天,水清沙细倒是有点,海水比北方的海要清澈很多。
我喜欢这里,确切的说喜欢她在这里。
那年夏天,那座城市很热,记得刚下飞机的那会,我和两个同事在机场等项目部的车来接机,那会项目刚刚启动,很忙,所以我们3个人在机场等了快一个小时,一身细密的汗珠,身上也难受,所以我对这座城市的初印象并不好,我就坐在那个好像是椰子树的下面,静静看着蓝天白云,当然,我等的不是女主,是个精明的壮汉,我们管他叫贾经理,据说他很会来事,很能喝酒,两三斤的量吧。
贾经理叫着很生疏,后来我们熟了,我就叫他贾哥,他人是挺好的。
贾哥那天接到我们的时候,天己经黑了。
一个小时后,我们到了项目部,一座外表还不错的二层小楼,当然了,里面条件很一般,工作条件不是我能控制的,随遇而安吧。
简单吃了项目部准备的饭,草草找到一个房间,和相识的虎哥在一起聊了几句,关于项目的居多,记得他说我是被骗过来的,这里很累等等······躺在那个翻身都会吱呀作响的床上,我很快就睡了。
今天真的是从早到晚的赶路,我是真的累了,我还晕车,明天还要上班,明天还要认识一些人——包括你,要初次见面了,小雷姐。